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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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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卓越教学奖”、首届“星火校友奖教金”和首届“五粮春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07日 来源 :四川大学  编辑 :陈玲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相关关心高等教育的企业在我校设立教育教学奖励基金的要求,为表彰品德高尚、教学优秀、学术卓越的一线教师,使长期从事本科教学优秀教师的辛勤劳动得到充分肯定与尊重,在全校形成尊师重教、爱岗敬业的育人氛围,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四川大学卓越教学奖、首届四川大学星火校友奖教金和首届四川大学五粮春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名称

届别

奖项设置

四川大学卓越教学奖

第二届

特等奖:1名,100万元/

一等奖:1名,50万元/

二等奖:2名,30万元/

三等奖:7名,10万元/

四川大学星火校友

奖教金

首届

一等奖:2名,30万元/人

二等奖:14名,10万元/人

(其中:化工类、药学类、医学类各2名)

四川大学五粮春青年

教师优秀教学奖

首届

评选15名,5万元/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全校本科教学一线任课教师(具体要求见各奖项实施细则)。

(二)三个奖项在全校范围内同时评选,每位教师可被推荐(或自荐)参评其中任一奖项,亦可同时被推荐(或自荐)参评其中两项或三项,但最终获奖只能是其中一项,不能取得两项及其以上奖项。

(三)获奖者在5年(含)内不得在三类奖项中重复参评。

(四)担任现职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

1.教师自荐。

2.学生或教师联名推荐。

3.学院、校本科教学管理督导委员会、教学管理部门推荐。

(二)评审。

1.初评。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细化评选标准,审核被推荐人的条件,按照各奖项实施细则产生初评入围人选名单。

2.考察和征求意见。评委会对初评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在征求教师、学生和有关单位意见后,召开评委会会议,按照各奖项实施细则确定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的侯选人。

3.网络投票。设立专门的网站展示侯选人事迹。全校师生通过身份认证进行为期1周的网上实名投票。

4.评委会评审。召开评委会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结果,听取候选人本人陈述,由评委会以投票方式确定获奖人员建议名单。

(三)批准和表彰。

获奖人员名单经公示后报校务会批准,并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其他事项

请自荐教师、联名推荐人或推荐单位填写四川大学卓越教学奖”“星火校友奖教金”“五粮春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推荐表,相关电子和纸质附件材料于2015年9月20日18:00前交教务处教学奖励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孙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85406686

邮 箱:jwc@scu.edu.cn

微 信:scujwc

附件:1.四川大学卓越教学奖实施细则[点击下载]

2.四川大学星火校友奖教金实施细则[点击下载]

3.四川大学五粮春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实施细则[点击下载]

4. 2015年四川大学“卓越教学奖”、“星火校友奖教金”、“五粮春优秀青年教师教学奖”推荐表[点击下载]

四川大学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