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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3届地震灾区、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年04月28日
来源 :四川大学
编辑 :管理员
各学院(中心、所):
“4.20”芦山大地震发生后,学校在做好校内抗震减灾工作的同时,启动了一系列地震灾区受灾学生救助计划。请各单位在原有的校院两级“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计划”基础上,按照《四川大学灾区学生就业服务行动计划》要求,关心到每一位地震灾区和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做好来自地震灾区的就业困难毕业生的“二对一”就业援助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辅导,不但要帮助他们顺利就业,而且要帮助他们就好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援助对象:2013届毕业生中来自“4.20”芦山大地震灾区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部分少数民族、部分女生、学业困难等在就业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毕业生。
二、学生主动填报和单位排查相结合,建立《四川大学地震灾区、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档案》(附件1),存单位备查。
三、各单位填写《地震灾区、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在5月2日前报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与管理科(望江就业中心203),电子版发送到nic8402@scu.edu.cn,邮件标题和附件标题请注明“**学院······”。
四、各单位制定更详细的就业扶助计划,通过“分类指导、重点帮扶、经济援助”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为地震灾区、就业困难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与帮助;针对每位地震灾区、就业困难学生指定一位老师和一位学生对其进行“二对一”帮扶;对于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在发放国家、校院、社会助学金时要充分考虑他们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关注和照顾。
五、各单位每月28日向就业中心报送《地震灾区、就业困难学生就业进度登记表》(见附件3),只发送电子版到nic8402@scu.edu.cn,邮件标题和附件标题请注明“**学院······”。
附件1四川大学地震灾区、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档案[点击下载]
附件2地震灾区、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汇总表[点击下载]
附件3地震灾区、就业困难学生就业进度登记[点击下载]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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