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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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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年06月04日 来源 :四川大学  编辑 :管理员

校内各单位:

2012年3月至4月,中央第三巡视组对我校进行了集中巡视。根据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学校制定了《关于对中央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于2012年9月12日报送中央巡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中央巡视工作要求,自整改工作方案报送之日起12个月内,被巡视单位要向中央巡视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为按期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及时反映学校改革建设发展新成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相关部处、业务单位和学院要根据学校整改方案的任务分工,逐条对照检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提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意见和建议。对于没有按期完成的整改任务,应当说明原因,并确定完成期限。

2.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学校和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提炼一年来的工作亮点和工作成绩。

3.各主办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总结,按时提交。总结提交前应报请分管校领导审定。请各主办单位于2013年6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纸质版交望江行政楼校党办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ym@scu.edu.cn

4.学校两办将根据各单位整改情况汇总形成学校的整改情况工作总结(讨论稿),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后,于2013年8月形成正式的整改情况报告,上报中央巡视组。

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

四 川 大 学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