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校园内火灾形势平稳,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消[2011]280号)文件精神,现将“清剿火患”行动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一、 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各单位所辖部位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手段,全面整治火
灾隐患,做到地毯式检查,不放过任何部位和隐患,检查要不留死角,切实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
二、 组织领导
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作为“清剿火患”战役领导机构,负责日
常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具体工作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请于11月28日前发送至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电子邮箱(见篇尾)。
三、 战役部署和清剿重点
时间:2011年11月28日—2012年2月28日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28日—2011年11月30日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前期摸排工作,分区域、分类别开展清剿
摸底工作,并以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为此次战役做好准备工作,开好局、定好位。
(二) 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1日
1、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21日
排查整治重点:单位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将整治重点放在近年
来一直未进行消防排查整治的区域,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以及未经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重点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火、电、气、油以及危化品的使用是否安全,电线是否私拉乱接、老化及敷设不规范,是否存在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值班巡查等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2、2011年12月22日—2012年1月10日
排查整治重点:“三合一”场所和出租、经营性场所。全面排查
各单位出租房屋以及经营性场所,彻查此类场所的一切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手续,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2012年1月11日—2012年2月1日
排查整治重点:高层、地下建筑、宿舍、教学楼。重点检查内容:
一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三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五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悉业务,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六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学生宿舍是否进行经常性违章用火、用电检查;八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三) 总结阶段:2012年2月2日—2012年2月18日
根据此次战役所获得的排查整治情况要认真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研究建立长效排查监督管理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 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单位不论大小一律要排查到位,做到不留死角,杜
绝走马观花,将此次战役打响打好。从12月份起,请务必于每月7日、17日、27日将排查情况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
联系电话:85462119 85464119
电子信箱:scu_119@126.com
特此通知。
四川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四川大学保卫部(处)
2011年11月11日
附件:四川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台帐[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