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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19日
来源 :四川大学
编辑 :管理员
校内各单位:为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在全校教学教研工作中的效率和作用,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完善我校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对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工作现状、运行情况、使用效率等信息的核查工作,具体核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09年11月18日~12月18日。
二、核查方式:
单位安排设备秘书及相关设备使用人,根据核查工作方案要求,首先对本单位10万元以上设备进行自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根据学院自查结果,到现场做进一步清查与核实,最终完成核查总结报告,上报学校。
三、核查要求:
各单位核查结果需提交书面及电子文档,书面文档由各相关人员及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向学校提交核查总结报告。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核查工作,积极动员、组织相关老师配合,保证核查信息的准确性,确保此次工作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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