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所):
按照学校统筹安排,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答辩获得毕业资格的研究生,在离校之前须办理就业派遣及离校手续,现将派遣工作及办理离校手续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派遣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答辩获得毕业资格的研究生(获得毕业证书或结业证),均属于此次派遣范围。
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情况(用人单位要求或就业需要),选择作为2018届冬季毕业生或2019届春季毕业生进行派遣。毕业生在“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网”登记的“毕业时间”将作为“就业报到证”签发时间。2017届冬季派遣毕业生“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网”登记毕业时间应为2018年12月31日,“就业报到证”签发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2019届春季派遣毕业生“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网”登记毕业时间应为2019年1月15日,“就业报到证”签发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
二、离校程序
1.毕业生、各学院、中心(所)须登录“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网”,于2018年12月24日前完成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工作(详情查看就业网发布的“关于2018届毕业生冬季派遣暨2019届毕业生春季派遣的通知”)。
2.派遣前,毕业生要按照相关部门具体要求清还公物、图书资料、交清所欠费用等。请各学院、中心(所)务必在派遣前督促毕业生完成离校手续,为派遣做好准备。
3.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制定的《四川大学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以下简称《离校手续清单》,见附件)逐一到有关部门完清手续,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有关单位的印章,否则无效。
4.完清全部手续后,将《离校手续清单》交到所属学院、中心(所)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取《就业报到证》。
5.《就业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上联为彩色,学生持彩色上联到报到单位报到;下联为白色,学院、中心(所)将白色下联装学生个人档案。
6.关于毕业生派遣、离校手续的办理方式及时间安排均以本通知为准,如有调整,学校将在各部处的网站另行通知。
三、有关离校手续的办理
1.党、团组织关系办理——组织部、分团委
党组织关系转往四川省内单位的由学院、中心(所)网上提交,不再提供纸质介绍信;转往四川省外单位的由学院、中心(所)网上提交和以学院、中心(所)为单位到组织部开具纸质介绍信两种方式同时进行转移。具体办理安排见组织部网页http://zzb.scu.edu.cn/通知,联系电话:85405391。
团组织关系以支部为单位到学院、中心(所)分团委办理。
2.户口办理——保卫处
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自行凭《就业报到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如需要迁移户口至派遣地,请凭《就业报到证》自行到户口所在地办理。保卫处办证中心联系电话:85402457。
3.离校财务手续办理——财务处
未结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请尽快通过“四川大学缴费平台”缴费,网址:http://sf.scu.edu.cn,使用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支付宝均可通过网上在线支付缴费,或使用微信扫描登录四川大学缴费平台后出现的二维码支付,缴费成功后一周内系统会自动推送电子缴费票据。
4.学生公寓退还——宿管办
学生凭《离校手续清单》,经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公物完好后(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退还寝室钥匙,退出寝室床位到所住宿舍值班室办理手续。
5.毕业生体检——校医院
请毕业生从即日起到12月31日,自行到望江校区(望江医院)体检,体检时请携带一寸近照一张;体检时间为:工作日的每天下午14:30—17:30。
6.图书馆手续办理——图书馆
毕业研究生需向图书馆提交纸版和电子版学位论文以及“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详细办理流程请登录学校图书馆主页查看。
http://lib.scu.edu.cn/sculib/(S(fwhx4a45gc1tjp55lu5oguym))/index.aspx
还清在图书馆所借图书,如有图书遗失或超期未还的,需先完善相关手续后持校园卡和学校统一制定的《离校手续清单》到各校区图书馆服务台办理离校手续。
文理图书馆(咨询电话85470820)
工学图书馆(咨询电话85405723)
医学图书馆(咨询电话85501151)
江安图书馆(咨询电话85990184)
7.档案转递——档案馆
档案馆根据招生就业处制定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名单》,通知学院、中心(所),办理毕业生材料归档及档案寄送手续。
四、到用人单位报到应持的手续、证件
1.就业报到证2.户口迁移证3.党、团组织关系
4.身份证5.毕业证、学位证6.其它(就业单位要求)
注:毕业生在领取相关手续时要认真核对,如发现问题,到对应的办证部门办理更正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也须持《就业报到证》到报到单位报到。
五、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认真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相关要求,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毕业生关心帮扶,做好毕业生鉴定,组织好毕业期间各项活动,教育毕业生遵守校纪校规,不得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酗酒、赌博、乱写乱画、损坏公物和违反其它纪律。若有违反校纪校规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2.毕业生应增强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注意旅途安全,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证件等重要物品,注意旅途卫生、预防疾病。
3.毕业生应诚实守信,履行就业协议按时报到,服从单位安排。
4.《就业报到证》有效期限为两个月,请毕业生在有效期限内到报到单位报到。毕业生离校后须在3个月之内到档案接收单位核查自己的档案,按档案接收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档案未到,可直接与学校档案馆联系、查询,档案馆联系电话:85466133。
5.毕业生在毕业后落实工作或工作单位变更的,可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报到证改签。具体办理流程请访问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网下载中心的“四川大学毕业生毕业后报到证改签等就业信息变更办理办法”。
6.毕业生如果发现自己的派遣手续、证件遗失,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接收单位、学校报告,并到对应的办证部门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7.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毕业离校前须与经办银行(机构)签定还款协议,毕业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须向经办银行(机构)提出贴息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
附件:四川大学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
四 川 大 学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