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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07日 来源 :校纪委 编辑 :木子 浏览量 :

今年年初学校基本完成了中层干部换届,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已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增强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四川大学监察专员张卓同志于4月28日上午、5月6日下午,在学校望江办公楼四楼一会议室,分别与学院(医院)、机关部处及业务实体单位共计90余名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党委组织部、校纪委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在集体廉政谈话中,张卓同志首先代表学校党委、纪委及国家监委驻四川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向各位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表示衷心祝贺,希望大家珍惜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优势特长,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学校党委、师生员工的殷切期盼。

与学院(医院)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与机关部处及业务实体单位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张卓同志强调,作为高校的领导干部,职业身份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大家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充分发挥“头雁”作用。一是筑牢思想防线。要自觉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德行修养,始终心存戒惧,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既做好“经师”,又成为“人师”。二是始终廉洁自律。要坚决破除“高校特殊论”“专家特殊论”的错误思想,主动适应“严”的形势、把握“严”的规矩、遵守“严”的要求,自觉加强纪律规矩学习,做事讲规则、守规矩,从小事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三是自觉接受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既是严管,更是厚爱。学校的领导干部不少都是高级知识分子、知名专家,在相关领域都有重要建树,如果因为违纪违法被查处,将是重大损失。要培养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在有约束和监督的环境下生活和工作,自觉诚恳地接受组织监督、职能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四是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对照学习《四川大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修订)》,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加强纪法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做好日常监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集体廉政谈话结束后,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们纷纷表示,这是一场有深度和温度的谈话,既是一次廉政教育、从政提醒,更是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牢固树立纪法意识,践行廉洁自律,扎实履职尽责,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应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