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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寒假港澳台侨学生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各相关单位及各港澳台侨学生: 接学校通知,2011—2012学年寒假将于2012年1月7日开始,到2月9日结束。现将港澳台侨学生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个港澳台侨学生,并遵照执行: 1、港澳台侨学生寒假于2012年1月7日开始,到2月9日结束。2月9日——10日为报到注册时间,学生应持学生证到各学院报到注册。因事因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于2月7日前向所在学院和我办提出书面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2月13日正式开学。 2、放假前,各单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在寒假期间能切实注意防火、防盗及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各教学单位应做好补考和重修安排,并及时通知学生。 3、各单位请自行统计放假期间的学生去向,掌握好学生的行踪,对留在成都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力求做到耐心、细致,并将留在成都的学生名单及信息于12月30日前报我办。 4、接学校通知,寒假期间江安校区将封闭管理,留校同学需要搬回老校区暂住,请寒假留校同学到江安校区姚进老师处登记相关信息,届时统一搬回老校区。 特此通知。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1年12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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