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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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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正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11日 来源 :四川大学  编辑 :王忻怡

经四川大学研究决定,拟在全球范围内公开选聘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1名(正处,全职岗位)。本次选聘工作原则上依据《四川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川大委[2013]34号)文件规定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1.主持发展研究中心全面工作;

2.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建议、咨询;

3.组织开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实践性问题研究,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4.利用中美大学战略规划研究所和创造力研究所平台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合作,提高川大国际化水平,扩大学校国际化影响;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任职条件

申报人除符合前述文件(即:川大委[2013]34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结合岗位实际,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身体健康、能任满一届(四年)及以上才到法定退休年龄,任职年龄的计算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

2.爱国、爱校、爱岗,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品德与修养;

3.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际评估、评价及教育发展趋势,具有娴熟的英语交流能力;

4.具有博士学位、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的学术水平。其中,具有高等教育学学科背景或高等教育研究背景与基础者从优;具有海外教育经历者(一年及以上)或在国外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者从优。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要求提交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根据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通知面试;

3.面试:学校成立面试小组,对申报者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申报者,学校提供经济舱位往返机票等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

4.组织考察:由学校对候选人进行多种形式的考察;

5.确定聘用人选:学校讨论决定拟聘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6.聘期:试用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与学校签订续聘合同,聘期为四年(含试用期)。四年聘期满后,工作业绩优秀,可续签合同。

四、待遇

薪酬实行年薪制(具体薪酬待遇面议),或按四川大学正式教职工给予相应待遇;学校提供校内租住房和一次性安家补贴;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四川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正处)报名表》(见附件);

2.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学术获奖证明复印件(在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取得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位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证书);

3.最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4.国内外担任学术或行政职务的任职证明;

5.近五年具有代表性的论文(不少于5篇)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著作、教材的封面、目录或论文首页复印件;

6.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报名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8.2-3封专家推荐信原件

9.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的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2月10日

报名地点:中国成都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黄雯雯 周 磊

联系电话:+86 28 85407072 +86 28 85996527

电子邮箱:zzb@scu.edu.cn

附件:《四川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正处)报名表》 (点击下载)

四 川 大 学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