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四川大学关于贯彻执行< 成都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实施办法》(川大委[2004]8号文件),凡登记备案人员需办理因私护照或赴台、港澳通行证者,应首先应到保卫处调研科领取«四川大学因私出国(境)审批汇签表»,申请人持汇签表履行审批手续。请暑假期间准备办理上述证照的登记备案人员,尽量在放假前前来办理审批手续,以免影响出行行程。
此外,各学院、部(处)请将本轮换届后不再担任副处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等需撤销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在本周内书面交到我处调研科,以便及时撤销登记备案,以免影响其办理出国(境)证照。
保卫处调研科联系电话:85401234
保 卫 处
201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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