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川大委[2011]44号文件《四川大学学生教导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现就学生教导员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
高的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顾全大局。
2, 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强,所在单位对其评
3, 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热心帮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成长。
4, 身心健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处级及以上职务的党政管
5, 具有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申请学生教导员岗位的教职
1.学生教导员应积极加强与相关学院及围合内辅导员的工作沟通和协调,
协助学生工作部以及相关学院并配合辅导员做好所在围合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成才引导和人文关怀工作。
2.积极主动深入学生寝室。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心理状
况,热心帮助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发挥“人生导师”作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3.促进学生宿舍围合学风建设。针对低年级学生特点,发挥学术研究和工
作经验方面的优势,培养学生专业兴趣和学习习惯,开拓学生学术视野,指导学生做好大学生生涯规划。
4.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配合所在宿舍学生党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的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5.加强具有院系特色的校园宿舍文化的建设,配合院系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1, 个人申报:符合岗位申请条件的我校教职员工下载并认真填写四川
2, 单位推荐:由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3, 考核考察:学校学生教导员选聘工作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考核考察,
4, 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后交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 7月12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将聘任申请表交至学生工作部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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