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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四川大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自助打印系统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04日 来源 :四川大学  编辑 :史奔 浏览量 :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下简称“法人证书”)使用管理,方便广大师生,学校将启用法人证书(副本)自助打印系统。法人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学校一般只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国家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即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应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人证书(副本)自助打印系统的使用流程详见用户手册,请认真阅读。

二、各单位请将本通知转发师生知晓,并确定本单位审核领导。各单位OA秘书分送给审核领导后需做好提醒工作,以免影响审核进度。

三、法人证书(副本)自助打印系统自2017年12月1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也可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校办督查办(望江校区办公楼327B)直接申请;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法人证书申请使用均通过自主打印系统进行。

试运行期间,欢迎广大师生提出宝贵意见。

技术支持: 黄常亮,联系电话:13982151317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四川大学法人证书管理使用说明-供申请人使用[点击下载]

四川大学法人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供单位领导使用[点击下载]

四川大学法人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供单位OA秘书使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