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不断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的需求,现补充推荐孔子学院/课堂公派汉语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国家
| 孔子学院
| 人数(候选)
| 岗位职责
| 赴任时间
| 韩国
| 又松大学孔子学院
| 3人
| 负责汉语教学、文化推广和行政管理工作。
| 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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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孔子学院教师赴外任期为3年
二、申请条件
1.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 职业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语言学、应用语言学、国际汉语教育、对外汉语专业。
(2) 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或合同制专兼职教师(含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 语言条件
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外语水平要求为韩语或英语6级。
4. 年龄条件
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
5.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女性优先。
6. 符合国外孔子学院教师岗位要求
三、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及年终奖、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配偶补贴、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
请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报名参加的老师,将个人简历于6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19997758@qq.com。电话:028-85471697。
四川大学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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