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针对江安校区目前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师生反映的情况,经2013年10月11日校务会研究决定,学校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在江安校区的日常办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以江安校区为日常办公地点。
二、整体搬迁至江安校区的各部门,应在江安校区办公,同时在望江校区设办事点,方便师生员工办事。
三、为解决广大师生在江安校区办事难问题,今年10月开始,机关各部处在江安校区办公楼一、二楼集中办公,相关部处设置办事窗口,设置窗口部门包括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工部、保卫处、人事处、社科处、科研院、研究生院、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财务处、校团委等,没有设置窗口的部处业务,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
四、未搬迁的部门和非整体搬迁学院必须坚持在江安校区值班,非整体搬迁学院原则上每天应有1名院领导在江安校区值班。
五、学校常委会、校务会、各类专题会和重大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江安校区举行。有离退休老同志参加的会议和本科高年级及研究生参加的会议,可安排在老校区举行。
六、各部门、各学院举行的重大活动、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演讲等重要学术活动要尽可能安排在江安校区。
七、由信息管理中心牵头,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步伐,更多地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手段处理日常办公信息和资料文件,解决由于校区距离带来的效率问题。
八、后勤管理处要进一步加强班车管理,督促长运公司准时发车,高峰时段要增加班次,实行不间断滚动发车,并在新校区文科楼群和白石桥附近增加停车点;保卫处在新校区东门设置值班室,配备保安,开放东门,保证师生员工能够快捷方便地乘坐班车。
九、两办、机关党委等有关部门对江安校区办公情况和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川大学党委办公室
四川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