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度“中国教育部·电通广告人才培养基金项目”
电通高级人才研究项目遴选的通知》(留金秘欧[2011]6147号),我校将推荐一名专业专职教师赴日本电通公司总部进行为期三个月(一般为每年的一月至三月)的研修。
1、从事广告专业主干课程教学2年以上的全职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3、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具有按期回国服务的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
6、不受理已享受电通研修或吉田秀雄基金人员的申报;
7、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需学习过以下任一专业:新闻、传播、广告、社会学、文学、营销、经济、管理、设计。
请相关学院根据选拔要求,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依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推荐,并于2011年6月2日(星期四)18:00前将推荐人姓名及基本信息报国际处。
1、在日三个月研修期间,该项目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得回国,如因患病等不得已的原因必须回国,须获得中日双方及派出院校的批准;
3、研修结束后,研修人员须分别向中国教育部、派出院校和电通公司提交研修论文或研修报告;
4、研修人员回国后,尽可能将研修成果发表在中国国内有影响的专业期刊杂志上。
六、该项目将支付研修人员的签证申请费、往返中日两国的国际旅费及在日期间的住宿费(含水电、煤气)、生活费、交通费(月票)、教材费、保险费等费用。
七、被推荐人选不同时申请其它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候选人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未被录取人员由推荐单位安排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