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我校“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放假时间
2011年5月4日(星期三)上午,全体学生停课半天,28周岁及以下青年教职工放假半天,其他教职工照常上班。
二、成人教育学生和网络教育学生的放假时间及课程调整由成人教育学院和网络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三、校团委和各级团组织要安排好“五四”青年节相关活动,组织青年学生欢度节日。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工作,妥善安排值班人员,对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防范。各学院、所和学生工作部(处)等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排好学生生活。
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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