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和各单位:
大力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高等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四川大学特色的校园文化,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推进四川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新型综合性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届校园文化建设精品项目的评选和认定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各学院和各单位可在以下参考范围内就重点开展的相关工作报送项目成果。
1.强化精神支柱,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弘扬校园文化传统和精神的举措和实践;
2.高歌时代主题,努力加强校风、院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3.突出各自特色,大力加强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的思路和探索;
4.注重教育主题,紧密结合传统节庆日、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开展主题教育的做法和经验;
5.展示精神风貌,精心组织高校校园文化活动的过程和亮点;
6.营造和谐氛围,积极开拓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的方法和创新。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得到师生广泛认可,在校内或院内有较大影响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师生参与面广。同时,申报项目已连续举办或开展至少两年以上,有较为明显的示范作用,可以借鉴推广,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征。
二、材料要求
申报的每项成果需要提供3000-5000字的文字材料,包括工作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随文附上300字左右内容提要,并可辅以一定的电子照片、DV、书籍等有关材料。文字材料一式5份,辅助材料一式3份。
三、相关事项
本次评选和认定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宣传部、校工会、校史办公室和大学文化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学校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和认定。本次评选和认定的四川大学校园文化精品项目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5项。每个学院或单位一般不超过1项。本次评选认定的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示,对获奖项目将在学校“双代会”预备会上颁发奖牌和奖金。有关优秀成果将结集出版。
请各学院和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四川大学档案馆(校史办公室)。文字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archives@scu.edu.cn。联系人:李锦清,电话:85404236。地址:望江校区行政楼后学校档案馆二楼。
四 川 大 学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