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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我校2011年度机动车出入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04日 来源 :四川大学  编辑 :管理员 浏览量 :

我部(处)定于2011年3月7日(星期一)起开始办理2011年度机动车出入证。现将办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4月16日(其中3月7日至4月2日办理校内公车、教职工及家属用车,4月4日至4月16日办理临时机动车出入证,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方便师生员工,周一至周六均可办理,周日休息)。

二、办证地点:保卫部(处)办证服务中心(望江校区西区老行政楼1楼)。

三、今年“机动车出入证”分为< 教职工>、< 家属>、< 临时>三类,不同类别的出入证在校内行驶线路不同,停放区域不同。持< 家属>、< 临时>证车辆禁止停放在教职工专用停车区等限停区。持< 临时>证车辆在指定时段(工作日07:30——18:00)只能由望江校区东门进入校园,不能在校内过夜(24:00——06:00)停放。

四、办证需提供材料和收费标准:

(一)校内各单位的公用车辆,凭单位证明和行驶证复印件集中统一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教职工>;

(二)本校教职工私车,凭本人工作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教职工>(如车主为教职工配偶姓名,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

(三)本校教职工家属的私车,凭车主在我校的户口薄、车辆行驶证原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家属>;

(四)全日制学生经本人申请,注明事由,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字许可后,凭本人学生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临时学>;各类研修班、培训班及自考生、网络学生车辆,凭学生证原件或学院证明、车辆行驶证原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临时学>;

(五)附小、幼儿园接送子女的车辆,凭子女就读学校证明(须注明子女班级)、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临时>;

(六)各教学、科研、后勤集团、科产集团协作单位的车辆,由学校相关协作单位出具“协作合同”或相关证明以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临时>;

(七)< 教职工>证收费50元,< 家属>证收费100元,< 临时>证收费400元;

(八)新办车辆或门禁IC卡遗失车辆,每卡收工本费20元,已有门禁卡车辆请在办理出入证时携带并交工作人员植入新的程序,无需重办;

五、今年办理机动车出入证时,需先签署自觉遵守《四川大学校区交通秩序管理暂行办法》承诺书,请在保卫部(处)主页(http://bwc.scu.edu.cn/)下载承诺书具体内容并于办证时递交保卫部(处)工作人员。

六、为优化服务,各学院、部、处可将本单位教职工车辆信息汇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按上述要求携带材料交与保卫(部)处。保卫(部)处将在学校人事处核对教职工信息后,集中统一办理。

七、2010年车辆出入证使用期限延长至2011年4月16日,2011年4月17日正式作废。

四川大学保卫部(处)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