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各学院及各科研院、所:
1、根据外专发〔2010〕107号文通知,为落实中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吸引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鼓励聘请专业水平高、在华工作时间长的外国专家,推动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和高水平人才培养,提升高校的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了“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申报对象:国外工程院/科学院院士、世界知名大学教授、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等。每年在华工作5个月或5个月以上(含1年多次来华),教学和科研成果突出。对获准进入“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的专家,国家外国专家局授予“重点引进专家”称号,列入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直接掌握的拔尖人才库,优先推荐国家“友谊奖”备选专家,优先享受国家为引进国外人才而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优先推荐出席国家有关重要礼宾活动。同时,提供国际机票和较优厚的待遇。
2、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产学研需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制订2011年度聘请外国专家常规项目计划。
3.请认真按照外专局的通知要求按时将有关材料一式四份并附电子文本于2010年9月15日以前送到专家交流科。请各学院认真积极申报。
4.有关 “申报表”可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页下载或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家科领取。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85406439
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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