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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川大委[2009]18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27日 来源 :四川大学  编辑 :管理员 浏览量 :

校内各单位:

学校于7月15日发出川大委[2009]18号文件(《关于重新确定四川大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通知》),由于发文时已近暑假,一些单位领导尚未看到该文,请各单位领导尽快查阅该文件,并按文件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尚未领到该文件的单位可在消防科(85412119)领取。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隐患排除和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09-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