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一、适用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工(含外籍、港澳台及取得国外永居权等人员)、签订了全职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已在人事处备案的编制外人员。其他人员暂时通过线下申请渠道一事一报。
二、相关文件资料
《四川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川大国际【2016】153号)
《四川大学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川大外【2012】63号)
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2018)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2019)
《平安留学2018》
资料网址:http://global.scu.edu.cn/?terms
三、时限要求
1. 材料初审合格后,线上审核及制作批件约5个工作日;
2. 办理派遣信:2- 3个工作日(已有护照号的可与第2项同期办理)。
3. 省外办制作护照/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至少5个工作日;
4. 签证时间:一般需时一个月,个别国家会较短或更长。各国使领馆签证要求参见:http://www.scwqb.gov.cn/zxfw/qzyq/ygqz/
5. 以上为正常情况下所需时间,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更长时间。为保证学者按时顺利出访,请提前2个月(赴美国、澳大利亚无提前时限要求,赴其它国家的省外办要求最多提前3个月)提交申请;赴台申请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上提交申请。
四、申报说明
(一)填报注意事项:
1. 出访期限:必须计入出入中国国境的当天,以中国边检签章日期为准。总天数应包括邀请信中的访问时间+路途时间。路途时间计算方法一般为:赴非洲和拉美地区4天,前2天后2天;赴欧洲北美地区3天,前1天后2天;赴亚洲国家2天,前1天后1天;澳洲地区2-3天。如邀请信中已安排抵离日期,以邀请信为准,并请注意计入航班飞行时间及时差。特殊情况请在申报时事先沟通;
2. 出访任务:国际会议或机构名称请用中文全称;
3. 由于执行相同任务不得拆团,请参加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人员尽可能提早集中申报,以免相互影响导致不能顺利通过审批及按时出行;
4. 个人联系方式务必填写准确,以免错失系统通知。
(二)上传附件材料
1. 邀请信(非英文需中文翻译件;赴日本需提交三书;参加双跨团须提交任务批件和任务通知书)
2. 《公示信息表》(须在本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后方可提交申报表);
下载地址:http://global.scu.edu.cn/?channel/56/57/106/479
3. 《行程计划表》下载地址:http://global.scu.edu.cn/?channel/56/57/106/479
4. 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面;
5. 其它材料(如需)。
关于邀请信:
①应由前往国家/地区本土发出,邀请人身份应基本对等;日本邀请信通常为三书(招聘理由书、身元保证书和滞在预定表,学习培训需提供在留资格书);
②正规格式、用公函纸打印;
③应包含邀请人签名、单位、地址、电话或传真号,被邀请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其它信息需根据不同国家的签证要求而定;
④出访期限要有明确的起止日期或开始日期加上停留期限;
⑤要有访问内容及费用负担办法。
(三)查询审核进度
(四)等待系统通知领取《任务批件》
请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系统通知短信,并按照《系统使用说明》中“五、办理证照和签证/签注手续”的内容,准备办理证照和签证/签注手续。
五、办理证照和签证/签注手续
1.申办护照/赴港澳通行证和签证/签注手续须通过省外办(或驻川大代办点)办理;
2.申办/领取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办理时限:至少5个工作日;
新办护照/赴港澳通行证须本人提前携身份证前往省外办留取指纹和电子签名。
准备材料:
① 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因公出国电子护照申请表/通行证申请卡
④ 护照/通行证回收责任书
⑤ 小二寸白底彩色照片。
3.申办因公签证办理时限:因不同国家对签证材料和时间有不同的要求,详见网站:http://www.scwqb.gov.cn/zxfw/qzyq/ygqz/
4.省外办可提供有偿准备签证材料、代送取签证等服务。
六、归还护照/通行证
回校后持押金条于7个自然日内归还因公护照/通行证到省外办(或驻川大代办点),中层领导人员及以上职务者请在回来后7日内将台湾通行证交还学校组织部,其他人员请自行保管。归还前请复印或扫描、拍摄照片信息页、签证/签注页和出入中国大陆海关签章页作为报销必备材料。
七、出访总结及财务报销
1.进入申报系统填写出访总结报告,同一团组只需提交一次;
2.需要财务报销者继续填写《四川大学因公出国(境)人员外汇支用单》;
3.持以下材料到办证中心复核并打印外汇支用单,以此办理学校财务报账手续:
①任务批件报账页(有报账专用章),使用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后使用;
②出入境证件:照片信息页、签证/签注页和出入中国大陆海关签章页的复印件;
③邀请信、机票、登机牌和住宿费等票据,并保留其它票据一并交财务处;
④各种报销凭证需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住宿票据注明地点)、日期、数量、金额并由经手人签字。
⑤教学科研人员如有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的酒店超过规定标准的,需事先备案,并保留相关凭证及酒店发票。
办事地址:
国际处外事办证服务中心
地址:望江校区西区留学生公寓一楼
出国事务:85467116, 85462991
出境事务:85462935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
余老师18011023416 邓老师 13643623852
省外办驻川大代办点:
护照/港澳通行证、签证/港澳签注:85462935
来校时间:周一至周四:下午2:30-5:00 周五:下午2:30-4:00
四川省外事办公室/四川省港澳事务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
电话:028-84377824
2.办理流程:
详见各项申请流程。
3.办理方式:
PC端链接:http://noa.scu.edu.cn/sys/portal/sys_portal_page/sysPortalPage.do?method=view&fdId=16998b63494e4d26e6d27df48c2a097f
登录账号:一卡通号;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末位字母为大写。
4.相关咨询:
办事地址:
国际处外事办证服务中心
地址:望江校区西区留学生公寓一楼
出国事务:85467116,85462991
出境事务:85462935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
余老师 18011023416 邓老师 13643623852
省外办驻川大代办点:
护照/港澳通行证、签证/港澳签注:85462935
来校时间:周一至周四:下午2:30-5:00周五:下午2:30-4:00
四川省外事办公室/四川省港澳事务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
电话:028-8437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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