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启动吴玉章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星火”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11月04日     作者: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科学素养,提升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特别是跨学科合作团队研究能力,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启动吴玉章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星火”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同学,请根据《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教〔2013〕116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按照“项目申报”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星火”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星火项目”)的同学,请根据《吴玉章学院“星火”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见附件2),按照原则和要求进行申报。

(二)学校和学院将重点支持

1.进课题组、进实验室、进科研团队参与科研项目的“创新训练”类项目;

2.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平台等)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平台支持申报的“创新训练”类和“创业训练”类项目;

3.基于学术型社团的创新创业项目;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计划项目;

5.交叉学科创新项目;

6.在前期研究和实践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或实践的项目。

(三)鼓励不同学院、专业、年级学生混合组队,鼓励“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与“创新人才综合培养计划”学生混合组队,促进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及团队协作精神培养。

(四)吴玉章学院“创新人才综合培养计划”2018级、2019级培养方案要求每位学生大学期间至少完成2项科研训练项目,其中至少担任一项科研训练项目负责人。

二、立项申报

大创项目和星火项目都要求在学校的大创项目申报系统中统一进行申报,所有流程和时间节点一致。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产出校级项目(大创项目)和院级项目(星火项目)。

1.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22日:申报者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申报书。项目按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同学根据所申报项目的要求在导师指导下预填写相对应的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信息;

项目负责人登陆“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进行项目申报。请务必留意申报系统将于2019年11月22日24:00关闭!

2.2019年11月23日—2019年12月6日:学院汇总项目申报信息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2019年12月中旬:立项名单公示

学校和学院将评审合格的项目进行立项名单公示。项目名单公布即日起,所有项目按照校级和院级项目获批立项,并按立项类型获得相应的项目资助经费并及时实施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未通过学校答辩前一律视作校级创业训练项目。

三、其他

1.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要求等内容,参见教务处通知http://jwc.scu.edu.cn/detail/107/7112.htm

2.如发现项目成功立项者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一经查实,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申报科研项目资格,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3.项目一旦确定立项将不得无故退出和终止,否则取消今后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项目实施的需要,确需变动的,须遵循《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联系人:翟老师,电话:85400031,邮箱:cxcy@scu.edu.cn。

有关:“星火”科研项目的相关事宜,由教务处教育创新改革办公室(吴玉章学院)负责解释。联系人:尹老师,电话:85996999或85408232

 

附件1:《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教〔2013〕116号)

附件2:《吴玉章学院“星火”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教务处教育创新改革办公室

吴玉章学院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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