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吴玉章学院2022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日期:2021年09月13日     作者:     点击数:


为落实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吴玉章学院今年将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吴玉章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原则

(一)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把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学业考核以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察,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

(四)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校推荐条件并获得我校推免生名额。尊重、维护推免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积极鼓励各招生单位充分凭借学术、学科及师资等人才培养优势和对学生的关爱吸引学生。

二、推免条件

吴玉章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课程成绩的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所修必修课程学分和总学分均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3/4(五年制学生所修必修课程学分和总学分均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4/5)。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所修读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复修读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成绩计算。吴玉章学院开设的四门荣誉必修课程(seminar-1、seminar-2、学术专题讲座、科研训练),一律不计入推免成绩计算。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综合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学术交流的需要。要求:大学英语(含口语)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成绩≥568分,或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7.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三、组织与领导

吴玉章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按学校有关规定,另行文公布)与推免生综合能力专家审核小组(其人员组成按学校有关规定,另行文公布),负责学院的推免组织、考核、审定、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加强推免工作监管,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材料审核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需要从严把关。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

1.推免工作分为推荐与接收两个阶段,两阶段工作在时间上互不交叉,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可向吴玉章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及专业学院教务部门提供的必修课程成绩。学生全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吴玉章学院,一份提交学生所在专业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材料不限于:论文见刊或录用通知、专利授权证明(论文和专利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限定为四川大学,且研究内容须与专业相关)、项目立项材料、获奖证书等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证明等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专业学院推免专家考核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鉴定,给出鉴定结果,并将吴玉章学院学生的鉴定结果交吴玉章学院。吴玉章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潜质)过程性评价与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由吴玉章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鉴定与科研创新能力(潜质)过程性评价、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相结合,并以总成绩排序,按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

4.吴玉章学院将审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引发的异议,学院应查明情况,对确有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公布处理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示结束后,学院/系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学生推免资格。

5.所有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接收阶段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6.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学院不提供其申请工作或申请赴境外留学所需要的资料。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的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7.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一旦查实论文抄袭、科研成果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该生推免资格,并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的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8.任何申诉、情况反映、举报,均可直接联系教务处教育创新改革办公室,电话:85408232,邮箱:chuangxin@scu.edu.cn

五、评分要求

吴玉章学院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专业学院交来的吴玉章学院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鉴定结果,以及吴玉章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专家审核小组审定的综合能力评价(包含两部分:科研创新能力(潜质)过程性评价、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相结合,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20%+科研创新能力(潜质)过程性评价×1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

学业成绩只计算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其计算方法为:

专业排名成绩系数P:将原专业排名和总人数计入

P=(R-原专业总人数,N-原专业排名)

2.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占总成绩的20%,由各专业学院返回吴玉章学院学生在该专业的鉴定情况(各专业学院在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学校推免文件中规定占综合排名公式35%的部分)的每位吴玉章学生的成绩和排名,学院(专业)参与鉴定总人数及学院(专业)鉴定的平均分)。吴玉章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公式 进行计算(R-原专业参与鉴定总人数,N-原专业鉴定排名,S-鉴定分数,-专业鉴定平均分)。

3.科研创新能力(潜质)过程性评价主要对学生的创新能力(潜质)和科研训练、交叉学科学习能力和效果,以及国际胜任力提升和国际视野拓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此项占总成绩的15%,由吴玉章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专家审核小组进行评定。

4.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体美劳育特长、社会工作特长、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社会责任教育、志愿者服务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此项占总成绩的5%,由吴玉章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专家审核小组进行评定。

5.吴玉章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认定范围,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吴玉章学院推免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表,并向本院学生公布。吴玉章学院推免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表包含两个部分:吴玉章学院科研创新能力(潜质)过程性评价与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计分方法(详见附件)。(要求:科研创新能力(潜质)过程性评价计分单项不得累加,总分不能超过15分;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计分单项不得累加,总分不能超过5分)。

六、有关管理事项

1、学院/系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2、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①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②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③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④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⑤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吴玉章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2020年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吴玉章学院负责解释。

 

吴玉章学院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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