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评选2023年四川大学“玉章之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23年06月05日     作者:     点击数:



吴玉章学院(玉章书院)各相关学院、同学:  

为进一步落实玉章书院 “汇一流学生,凝一流师资,融一流课程,创一流管理,出一流英才”的人才培养目标,鼓励和表彰玉章书院的优秀毕业生,激励玉章书院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在2023届吴玉章学院(玉章书院)全体毕业生中评选“玉章之星”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吴玉章学院(玉章书院)全体2023届毕业生(含拔尖计划学生)


二、评选条件

“玉章之星”评选要求为在道德风尚、学业成绩、创新创业、科研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且取得一定成绩的同学,并要求在毕业后回校进行优秀学长交流。

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记录,考试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程)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4项及以上的同学可申报参评:

1.积极投身专业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

2.积极组织或认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10次以上,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寒暑假社会实践为优秀;

3.担任学院及学校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大型活动效果好;

4.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5.在道德风尚方面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事迹得到省级主流媒体的报道。

6.在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如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本人为共同第一);有发明创造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专利;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获得“挑战杯”创新创业类大赛省级二等奖以上者;负责国家级科研训练项目并顺利结题等;

7.在文体方面表现突出的,如在省级重大比赛获铜奖及以上,在国家级重大比赛获奖;具有在国家级重要舞台进行演出的经历等;

8.所负责的社团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社团活动得到市级主流媒体的报道。


三、推荐程序

1.请有拔尖计划学生的各学院学生工作组通过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评审的方式对拔尖计划的申报同学进行初审,每个专业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将纸质档报送至学工部吴玉章学生工作科(江安校区东园七舍1楼辅导员办公室,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13),电子档材料发送至xgb-wyz@scu.edu.cn。

2.吴玉章学院(玉章书院)创新人才综合培养计划的报名学生直接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江安校区东园7舍一楼辅导员办公室或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13。

3.材料要求:《四川大学2023年玉章之星推荐汇总表》,《四川大学2023年“玉章之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3-5min视频展示(1080p,mp4格式,尺寸16:9,画面清晰。包含但不限自我介绍、突出成就介绍、成长路径介绍、未来学弟学妹寄语等)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6月10日。

5.吴玉章学院(玉章书院)组织评审小组进行材料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评审机构

吴玉章学院(玉章书院)邀请相关专业学院老师专家成立“玉章之星”评审委员会负责面试评审选拔工作。选拔结果将在学工部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确定最终获奖学生。


五、表彰与奖励

根据评审结果,获得“玉章之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同学每人可获得奖金5000元;同时吴玉章学院(玉章书院)将择期举行荣誉证书颁发仪式并对获奖同学进行宣传和报道。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5996263,028-85996029




吴玉章学院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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