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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16日 来源 :四川大学  编辑 :管理员 浏览量 :

校内各单位:

近日,国内发生多起在建工地重大火灾,人员财产损失严重。目前又正值冬季火灾高发期,我校也尚有部分在建、装修工地和火灾隐患,望各单位结合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推进,立即对本单位,特别是在建、装修工地、学生宿舍、实验室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广泛宣传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切实做到安全自检、隐患自除,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对存在重大隐患不查不改的单位,公安消防机关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顶格处罚。

此外,成都公安消防支队即将对我校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请各单位按公安厅文件中“达标和验收要求”,逐项自查迎检准备情况,进一步完善措施落实。保卫处已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挂在保卫处网页供下载,请各单位再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准备迎接成都公安消防支队达标验收。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