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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18日 来源 :四川大学  编辑 :管理员 浏览量 :

各学院、相关部处、全校同学:

四川大学有着很多学术造诣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师,他们在课堂教学、科研实践、指导同学们课余生活等各方面做出了卓越的成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响应“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的号召,不断完善以“全面发展、全员育人、全方位服务”为核心的“三全”激励评价机制,学校于9月10日正式启动了“十佳”奖及“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评选活动,由校团委、学生会负责组织实施“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的评选工作。为保证本次“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评选活动顺利进行,选出一批既能全身心投入本科教学科研工作,又非常关心广大同学成长成才,积极指导广大同学课余学习科研实践活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深受广大同学喜爱的教师代表,促进教师与学生间交流与沟通,营造更加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与融洽的师生关系。现将此次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教师

二、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见附件1。

三、评选组织

1.评选工作委员会

成立四川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评选工作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等校领导任评委会主任,相关部处领导、教师代表、学生评选专员(选拔60名学生评选专员)任四川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评委会委员。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2.学生评选专员

选拔60名各学院品学兼优、热心公益活动、在同学中有广泛号召力和代表性的学生代表担任四川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评选活动学生评选专员负责评选期间各项活动和工作,广泛收集同学意见,监督活动开展,将学生意见作为此次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

3.评选工作实施

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活动进行指导,校团委、学生会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评选活动,选拔出的60名学生评选专员负责评选过程中相关考评工作的实施,全校同学通过现场、网络等形式积极参与对候选人投票。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推荐阶段(2010年11月15日-12月6日)

(1)学生联名推荐。由30名以上同学自发联名推荐深受学生喜爱的教师,填写“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候选人学生联名推荐表(见附件2)并签名,提交候选人事迹和支撑材料。鼓励广大同学踊跃发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评选委员会将非常重视同学们的推荐意见,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2)学院推荐。各学院经过院内综合考评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由所在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后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候选人学院推荐表,提供相应事迹和支撑材料。(见附件3)

(3)个人自荐。鼓励参选老师采取个人自荐形式参与评选,填报“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候选人个人自荐表(见附件4),提供相应事迹和支撑材料。

2.初评阶段: 2010年12月6日-12月8日

3.复选阶段: 2010年12月9日-12月17日

4.决选阶段: 2010年12月20日-12月24日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初评、复评、公众票选结果,结合问卷调研、授课情况、讲座情况、课余指导等各方面相关材料和考核数据进行综合评估。

五、表彰奖励

评选四川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教师10名,每名获奖者奖励2000元;评选四川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提名奖”教师10-15名;评选四川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评选工作优秀学生专员20名。

拟于2011年元旦前后举行表彰颁奖活动。

六、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发掘推荐本学院符合评选标准的优秀教师代表,积极组织广大同学踊跃参加相关评选活动;

请全校老师踊跃报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学校将此次获奖荣誉作为教师优秀评选、职称评定、晋升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于2010年12月6日17时前将学生联名推荐表、学院推荐表、教师个人自荐表和相关事迹支撑材料交至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望江校区行政楼校团委240办公室。)

校团委联系人:徐海鑫 85401222

学生会联系人:戴 睿 13550088972

刘河清 15882408622

斯建华 13684088481

附件:

1.四川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评选标准[点击下载]

2.四川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候选人学生联名推荐表[点击下载]

3.四川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候选人学院推荐表[点击下载]

4.四川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候选人个人自荐表[点击下载]

四川大学

2010年11月15日